山东将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
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2日电(记者席敏)记者2日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,山东省将在17个城市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,包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物流系统,向居民发放分类投放容器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考评激励机制等,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。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,这次试点主要是探索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模式,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积累经验,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法规政策、基础设施,使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市民的生活习惯,实现垃圾分类工作长效化、制度化。试点将于2013年5月底前完成。
根据试点要求,山东将建立全程分类物流系统,在试点区域内完善不同种类垃圾的“大分流、小分类”专项分流系统。“大分流”即在产生源头,将装修垃圾、废旧家电(具)、落叶枯枝等与生活垃圾分开,避免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;“小分类”即在居民家庭,生活垃圾实行干湿分开、有机物与无机物分开,在居住区内进行分类投放,可回收垃圾不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。
根据各类垃圾的性质、投放频率、投放量等,山东省将向居民免费发放“厨余果皮(湿)”“其它垃圾(干)”分类分色垃圾袋或容器,实现干、湿垃圾家庭内分类;根据垃圾产生量,在公共区域每个垃圾投放点配置“厨余果皮”“其它垃圾”分色投放容器,实现干、湿垃圾分类投放;对于产生频率较低的特种垃圾及废品回收品种,如“有害垃圾”“玻璃”“织物及皮革”等选择公共区域设置适量分色投放容器。
山东将建立分类志愿者(指导员)队伍,负责居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宣传、指导,对居民的分类投放、保洁员的分拣实施监督、评价等,并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考评激励机制,根据生活垃圾减量实效对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、街道办(居委会)进行奖励。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,这次试点主要是探索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模式,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积累经验,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法规政策、基础设施,使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市民的生活习惯,实现垃圾分类工作长效化、制度化。试点将于2013年5月底前完成。
根据试点要求,山东将建立全程分类物流系统,在试点区域内完善不同种类垃圾的“大分流、小分类”专项分流系统。“大分流”即在产生源头,将装修垃圾、废旧家电(具)、落叶枯枝等与生活垃圾分开,避免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;“小分类”即在居民家庭,生活垃圾实行干湿分开、有机物与无机物分开,在居住区内进行分类投放,可回收垃圾不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。
根据各类垃圾的性质、投放频率、投放量等,山东省将向居民免费发放“厨余果皮(湿)”“其它垃圾(干)”分类分色垃圾袋或容器,实现干、湿垃圾家庭内分类;根据垃圾产生量,在公共区域每个垃圾投放点配置“厨余果皮”“其它垃圾”分色投放容器,实现干、湿垃圾分类投放;对于产生频率较低的特种垃圾及废品回收品种,如“有害垃圾”“玻璃”“织物及皮革”等选择公共区域设置适量分色投放容器。
山东将建立分类志愿者(指导员)队伍,负责居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宣传、指导,对居民的分类投放、保洁员的分拣实施监督、评价等,并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考评激励机制,根据生活垃圾减量实效对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、街道办(居委会)进行奖励。